公司借款协议书-条据书信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全部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担当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