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体目标及技术要求1、 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推动当涂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根据财政等四部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马鞍山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马民秘20205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城市社区和居家养老。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逐步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服务对象具有当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当涂县城区范围内(含县5个示范村级养老服务站),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空巢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等五类人员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2、年满70周岁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70周岁的空巢、独居老人;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90周岁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具强制性,采用自愿原则;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