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分红协议-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爱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进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其次条 合伙企业概况名称:经营性质:第三条 出资1、自 年 月 日前,公司(凯缔会所)的全部财产为甲方个人财产。2、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恳求分割。3、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届时予以返还。4、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全部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5、 年 月 日起,甲、乙双方全部的出资行为必需经双方协商,双方协商后才能出资。除此外视为个人行为。6、 年 月 日(含当天)后的全部出资,除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出资认可书有效外,其他一切出资行为视为个人行为。7、除以上双方所认可的出资方式外,其他出资方式视为个人行为,凡是以个人行为的方式出资的,其出资纳为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