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法律行为【考点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1.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解释】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例题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答案】C【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乙亲自动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在本题中,阻止条件成就的并非乙,合同不能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