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供货合同猪肉供货合同篇一:生猪肉供货协议 猪肉供货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双方就xx县xx食堂生猪肉的供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需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消失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担当。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需供应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需供应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惩罚,由乙方担当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依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关岭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准时降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