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方案生育条例-条据书信 日前,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方案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修订的计生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南昌不少新人为了搭上晚婚假末班车,扎堆到民政局领证。甚至有心急的单位已经开头削减员工的晚婚假。下文是江西省方案生育条例,欢迎阅读! 江西省方案生育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方案生育,掌握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养,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_进展相适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实行方案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方案生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爱护和约束。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禁止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非婚生育和方案外生育。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严格掌握生育第2个子女,禁止生育第3个子女。一胎生多子女的除外。 第四条方案生育工作应当与进展经济,关心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家庭相结合。 实行方案生育,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