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律帮助条例-条据书信 由于我国法律帮助相对来说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尽完善,格外是近年来基层法律帮助工作面临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_贫弱群体权益没能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严峻影响_稳定以及和谐_的构建。下文是江西省法律帮助条例,欢迎阅读! 江西省法律帮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帮助工作,依据国务院法律帮助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法律帮助活动适用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帮助机构。法律帮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帮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无偿供应法律询问、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律帮助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帮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帮助志愿者。 第三条法律帮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