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镇建设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新市镇建设中存在的建设资金不足、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人口不够集聚和建设规划亟待完善等问题。下文是江西省市镇建设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江西省市镇建设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市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改善市镇经济、文化建设条件,逐步实现城市现代化,为市镇人民制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_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国家对市镇建设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市、镇建设管理。 第三条市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市镇建设时,必需依据市镇总体规划,从实际动身,正确处理中心城市与卫星城镇、城镇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以及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留意保持和发扬各市镇的风格和特色,切实爱护和改善市镇生态环境,防止公害和污染。 第四条市镇建设基础设施应当根据统筹兼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支配,格外对供水和排水管网,燃料气和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