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铅冰铜竞价销售招(议)标书-铅冰铜销招(议)字2018-0602-一、投标邀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份公司所产的 1000 吨铅冰铜进行招(议)标销售,欢迎具有资质的客户前来投标。1、招(议)标项目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份铅冰铜销售招(议)标。2、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持有:a 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b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21-014-48/321-016-48)、“排污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两份文件并均须有企业行政
2、公章或法人代表手写签字。a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b 自愿参与株冶铅冰铜销售投标、并不将此铅冰铜转卖的承诺书一份。3)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招(议)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114.55.32.101) 通过资格审核登记手续。4)投标单位能满足招(议)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领取招(议)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以我公司通过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请按照该文件投标资质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以备资质预审。联系人:彭正秋 电话:137073347684、投标保
3、证金:10 万元(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或当天交纳现金)银行转帐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以下指定的银行帐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到账或金额不足者,取消投标资格。户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株洲市清水塘支行2银行帐号:606757347842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 年 6 月 26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也可以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内把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以邮递或来人送递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如电传方式只限到开标时间后在评标小组前公开传送)等送达招(议)标方,逾期上传或未能
4、及时送达招(议)标方、未按照招(议)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本次招(议)标联系人:宁文峰 联系电话:0731-283912386、法人相同或最大股东一致的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招标,否则买方只认同其中一家单位报价,其它单位报价无效,也不计算招标单位数目。7、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 年 6 月 26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在株冶供销部会议室开标。二、招(议)标内容1、铅冰铜销售采用招(议)标的方式,确定买方。本次招(议)标销售的标的物为 2018 年 6 月份株冶所产及目前仓库贮存共有约 1000 吨10%铅冰铜。2、铅冰铜参考成份:铜 19.37%,银 800g/t,金
5、 1g 以下/t,铅 19.05%,砷 2.36%(数据仅供参考,结算以株冶实际分析结果为准)。(数据仅供参考,结算以株冶实际分析结果为准)。3、计价方式:本次对铅冰铜中的铜、银含量元素分别进行计价系数 N%招标,金1g/t,参照银计价系数结算(铜5%、金1g/t、银50g/t 不计价),并实行实际货物品位参照基准品位增度增价减度减价计算结算价格。砷含量出现波动不影响结算单价。参与报价项目参与竞价单位报价 含 量 计价方式Cu21% 以(N%计价期铜价+1050)元/金吨为基,Cu 含量每增 1%,铜价加 100 元/金吨21%Cu20% (N%计价期铜价+1050)元/金吨20%Cu19%
6、(N%计价期铜价+900)元/金吨19%Cu18% (N%计价期铜价+700)元/金吨18%Cu17% (N%计价期铜价+400)元/金吨17%Cu16% (N%计价期铜价)元/金吨16%Cu15% (N%计价期铜价-300)元/金吨15%Cu14% (N%计价期铜价-650)元/金吨14%Cu13% (N%计价期铜价-1050)元/金吨铜(Cu) (%)13%Cu12% (N%计价期铜价-1500)元/金吨312%Cu11% (N%计价期铜价-2000)元/金吨11%Cu10% (N%计价期铜价-2500)元/金吨Cu10% 以含 Cu10%为基准,每减 1%铜价减 700 元/吨Ag150
7、0g/t (M%+3%)计价期银价1500g/tAg1000g/t (M%+1.5%)计价期银价1000g/tAg600g/t M%计价期银价600g/tAg400g/t (M%-1%)计价期银价银(Ag) (%)Ag400g/t (M%-2%)计价期银价4、取样及金属含量计算以株冶质检测中心取样方式为准,实际提货量以我公司质量检测中心实际检斤检验为准,双方共同参与取样,铜、金、银百分含量以株冶实际分析结果为准。以 1000 吨10%为一组批加权计算铜、金、银的结算含量。5、报价方式:本次招标按上述计价方式,由投标单位按铜、银分别报计价系数。本次招标设有公司内部控制价,公司内部控制价于开标前公
8、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公司内部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公司内部控制价为无效投标。6、评标价的确定:以综合最高单价者中标。评标价计算按开标当天(上海期货交易所现货合约月沪铜日盘结算价铜报价系数)铜参考成分含量 19.37%+(上海黄金交易所金 99.99%结算均价银报价系数)金参考成分含量 1%+(中国白银网华通铂银现货 1#银定盘价银报价系数)银参考成分含量 1160g/t =总价格。7、中标结算单价的确定:以株冶质量检测中心实际化验结果按开标次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现货合约月沪铜日盘结算价三个工作日均价铜报价系数)铜含量+(上海黄金交易所金 99.99%结算均价三个工作日均价银报价系数)
9、金含量+(中国白银网华通铂银现货 1#银定盘价三个工作日均价银报价系数)银含量,结合增度增价减度减价确定。8、付款方式:原则上执行款到发货方式。中标后具体地:中标单位须于 6 月 22 日前支付 5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待危废转移手续办妥执行款到发货。三、竞标及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1、邀请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且已在我公司阳光购销平台审核被安全环保部认可通过的客户单位参加招投标,参加招投标的单位登录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下载2018 年 6 月铅冰铜竞价销售投标报价表。2、投标单位在收到正式投标邀请书后,在招(议)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内(2018 年 6 月 19 日下
10、4午 14:30 前),将投标文件中的2018 年 6 月铅冰铜竞价销售投标报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或在规定投标日期内把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以邮递或来人送递的方式送达招(议)标方,逾期上传或送达,视为无效报价书。3、评议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招(议)标方将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4、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后,不得以没看标的物而悔标。5、招(议)标方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公告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于个
11、3 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方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后五天内与株冶供销部签定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当日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次月一周内如数退还或作为货款处理。未及时签定买卖合同并交足履约保证金,视为弃标。弃标或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停止推荐招(议)标。四、竞标注意事项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与身份证相吻合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证件。2、投标方对招(议)标文件中任何内容有不解之处,需立即通知销售方以便在开标之前予以解释。3、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品级、价格组成、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方将被
12、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标销售物资的要求;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株冶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单,到供销部办理销售手续,及时将株冶所存的铅冰铜装运出厂(装车费 10 元/t 上交株洲金马运输公司) 。不得占用仓库影响株冶生产,否则按违约处理。因中标单位未及时拖运铅冰铜影响株冶现场,并需要转运的,产生的转运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5、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标单位在铅冰铜拖走 3 日内,将随货发放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一、二联全部返回株冶安环部,否则株冶不对其发售下一批铅冰铜,并按违约处理。6、中标方在株冶生产区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
13、它物资(如铜、铅、锌、铝等有色金属物料),否则按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7、中标方只能将铅冰铜用于自己单位生产,不得倒卖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株冶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铅冰铜用户资格,通报政府环保部门。58、中标物检斤计量以株冶质量检测中心检斤计量为准,中标物成份以株冶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每批分析结果为准。五、附则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取得投标资格后须交纳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一周内退还。2、本次招(议)标,采取一次性报价,以上传株冶“阳光购销平台” (114.55.32.101 或现场投标的方式投标,投标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名与报名时所提供资料不符者视为无效报价。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弃标,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的情况,非我方原因导致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导致无法履约的,则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4、招标方应积极配合中标方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5、本标书解释权属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