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室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贯彻训练法中关于加强训练科研的精神,增加训练科研意识和力量,搞好训练科研管理,提高训练科研水平,使学校训练科研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训练现代化,创一流训练,培育跨世纪人才,特依据江苏省训练科学机构暂行工作条例、常熟市训练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开展训练科研,是深化学校改革,办出学校特色,推动素养训练、提高训练质量的保证。要重视训练科研,并在科研工作中提高师生的诸种素养。 其次条 要把训练科研列入老师的考评内容。 第三条 教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先进的训练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对学校改革和进展中一些带普遍性、实践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实践,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训练规律,指导训练实践,推动训练改革,提高各类训练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完善和进展先进的训练思想和理论作出贡献。 第四条 开展训练科研要坚持三性:(1)群众性参加;(2)应用性讨论;(3)多样性提炼。 其次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科室与教导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