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条据书信 申请人:张*,男,1976年9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区*路1*号院*号楼*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XX0*号),特申请复核 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李应宽驾驶的一般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李应宽被摔倒在王文富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王文富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李应宽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李应宽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李应宽的。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实行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同时依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精准认定事故缘由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形成缘由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李应宽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可见李应宽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觉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