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人与领款人不全都时,谁是借款人-条据书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全都时,谁是借款人?下面_我整理了借条、欠条、收条的写法,供你参考。 借条人与领款人不全都时,谁是借款人案例 20xx年12月某日晚,乙找到甲,盼望借款60000元,并由同来的丙(乙丙为史兄弟关系)作担保。写借条时,甲提出丙是公务员有稳定收入,要求以丙作为借款人,于是丙同意并书写了借条交给甲。借条写好后甲、乙到银行atm机上取款,丙独自离开。后乙未还款,甲起诉丙要求偿还,丙辩称实际借款人是乙,而且自己对乙是否实际拿到了钱也不清晰,故不同意由自己偿还。甲要求追加乙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但乙未到庭,只出具了书面状况说明,称当晚甲从atm机上取款40000元交给他,他将负责偿还。在此状况下,甲方仍旧坚持诉丙,要求偿还60000元。 在诉讼中,甲、丙的观点正好相反。甲认为丙是借款人,由于借款合同(即借条)是丙签订的,乙只是丙的代理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