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无效的状况-条据书信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显示出很重要的作用,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直观的证据就是借条。但是在一些特别的状况下即使存在借条也无法追讨会债务。下面_我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借条无效的状况 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看法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爱护。 二、趁人之危签下的高利贷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乘人之危,是指利用他人的危难境况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正的条件并做出违反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一般状况下,在借条中商定24%的利息法律依旧会爱护的,超过了36%的利息法院就会判决不需支付超额的利息。但是假如是在紧急状况下,出借人趁机商定高息,借款人万般无奈下答应的,则出借人在主观上具有乘人之危的有意,所取得的利益明显超出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