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认定可申请劳动仲裁-条据书信接近春节,许多来京务工人员都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四川来京务工人员汪华(化名)却待在已经停工的工地上,面对已经残疾的左手和粉碎性骨折的右脚,不知道如何是好。汪华去年月来到北京,伴同伴应聘到四川广安都发劳务公司从事钢筋加工工作,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与用工协议,只是口头商定了工钱给付方式。之后,汪华根据公司的分派,来到北京通州水道大街的工地工作。月日,汪华像平常一样来到工地,谁知祸从天降,混凝土工人在清理布料杆时,米多高的布料杆被拉倒,砸在他的身上,汪华当即就昏了过去。工友马上把他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左臂肩胛骨骨折,右脚粉碎性骨折,腰椎也有肯定程度的损伤,要接受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汪华的家人和工友多次找到劳务公司的负责人,要求他们赔偿并担当医药费。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表示先将汪华的病治好再谈赔偿事宜。去年年底,汪华的家人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是他左臂的肌肉已经开头萎缩,左手也失去了活动力量,加上其他的伤,连生活也不能自理,住院期间各项花费加起来有万多元。这让年仅岁的汪华觉得很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