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厦门市人民政府2016 年 12 月目 录前 言 .1一、环境基础与发展形势 .2(一)“十二五 ”时期厦门 市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二)“十三五 ”环境保护 面临的发展形势分析 .6二、总体要求 .10(一)指导思想 .10(二)基本原则 .11(三)规划依据 .12(四)主要目标 .15三、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7(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7(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 .17(三)积极发展绿色经济 .18(四)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 .19(五)促进资源能源节约 .20(六)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 .20(七)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24四、质量总量双控
2、,深入推进污染减排 .25(一)严格环境准入 .25(二)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 .26(三)强化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 .27五、实施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8(一)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28(二)综合整治陆、海域水环境污染 .33(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41六、加强日常管理,主动防控环境风险 .43(一)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43(二)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44(三)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45(四)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47(五)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50(六)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体制 .51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52(一)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5
3、3(二)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53(三)提升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水平 .54(四)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 .54(五)提升环境科技能力 .55(六)建设智慧环保系统 .55八、保障措施 .57(一)落实环境主体责任 .57(二)健全法规规章体系 .58(三)加强公众参与监督 .59(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60附表: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重点项 目表 .631前 言“十三五” 时 期是中央支持福建省深入 实 施生态省战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机遇期,是把厦门建设成为“五大发展 ”示范市的重要 阶段。为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
4、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深入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统筹规划“ 十三五” 厦门市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 十三五 ”期间厦 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 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规划范围为厦门市行政区范围,包括陆域和海域面积。2一、环境基础与发展形势(一)“十二
5、五”时期厦门市环境保护工作回顾11.取得成效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 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99.18%,在全国 74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石兜-坂头水库和汀溪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地表水环境 III 类水 质标准,地表水环 境质量有所改善,功能区达标率由 2010 年的 5.3%提高到 2015 年的 12.5%。城市功能区噪声质量总体良好,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保持在功能区标准范围。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通过实施结构调整、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三大减排措施,至 2015 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
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 2010 年减排25.63%、21.86%、24.78%、26.10%,超额 完成“十二五”规划要求的 5.7%、7.1%、22.60%、15.30%的减排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试点,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和表彰奖励,生态文明建设政绩和绩效考核权重从 4%提高到 25%,使生态建设进入刚性管理、长效治理的新常态。实行“ 多规合一” ,作为国家环保部确定的国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率先全3省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美丽厦门环
7、境总体规划,将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各行政区的环境总量控制要求和现状等基本信息纳入“多规合一 ”平台,使环境制约 因素成为项目招商引资的前置条件,守住环境底线,着力提升产业发展的品质和质量,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划定 981 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57.7%,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和城市治理体系,成为各部门共同遵守的“一张蓝图”。进 一步提升生 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复核,率先全省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成为福建省首个、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个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的
8、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 年),实施锅炉(工业窑炉)污染专项整治、强化城市扬尘防治、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黄标车提前淘汰、餐饮业污染专项整治等措施,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5 年首次实现空气质量新标准全面达标。出台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农村的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长制管理,以海沧过芸溪和集美许溪为整治试点,推动岛外九条溪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所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废水纳入城市污水
9、处理厂或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通过海域4清淤整治和直排海污水截流处理,加强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加强了固体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危险废物的转移审查、现场检查和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 100%;开展实施了电镀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和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能力不断加强;环境监察和应急装备水平逐步提高,环境监管基础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确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确立,流域管理能力不断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逐步
10、推进;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等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引入大数据和“互联 网+”互联网+先进理念,有序推进智慧环保建设;通过开通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设立重点企业环境信息二维码、启用在线监督举报管理系统“环 保随手拍” 平台、在厦 门电视台开播每日空气 质量状况等逐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22.存在问题环保工作成效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空气质量时有反复,高污染老旧车辆和燃煤锅炉淘汰进度较慢,燃煤替代工作难度较大。水环境仍然十分脆弱,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强,近岸海域的水质尚未出现明显改善的趋势,水环境保护压力仍长期存在。个别点位土壤、地下水出现重金属
11、超标,土壤监测尚未列入常规监5测,土壤污染成因尚需进一步研究。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农村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护、企业污染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化学品污染、重金属污染、城市雾霾、突发环境事件、区域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仍将长期存在。环 境 保 护 职 能 分 散 在 多 个 部 门 ,统 筹 协 调 环 境 保 护 机 制仍 不 完 善 。资 源 、环 境 、生 态 之 间 存 在 着 不 可 分 割 的 联 系 ,而 资源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却 分 属 不 同 的 政 府 部 门 主 管 ,环 境 管 理 交 叉错 配 现 象 严 重 ,执 法 主
12、 体 和 监 测 力 量 分 散 ,统 一 的 生 态 环 境 管理 体 制 改 革 关 系 到 多 个 部 门 职 能 权 利 ,统 筹 协 调 难 度 大 。环保监管水平与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人员编制少,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严重影响了环保事业的发展。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相比,现有的环境综合管理机制、行政执法手段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远不能满足污染源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工作的需要,如:污染源管理、大数据平台构建、监测网络建设、源解析等工作跟不上决策需要,科技支撑能力不足,以生态环境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服务平台相对滞后。排污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13、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责任约束有待强化,生态文化尚需精心培育,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专栏 1: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值 2015 年 完成情况6序号 指 标名称 单位 规 划值 2015 年 完成情况1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 2 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96(API) 99.18(AQI) 完成2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100 100 完成3 地表水环境质量 / 持续改善 功能区达标率12.5%,比 2010年的 5.3%提高7.2 个百分点完成4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 持续改善近
14、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 30.2%,通过省海洋环保目标考核完成5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值交通干线噪声值dB(A) 567056.067.9完成6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5.77.122.6015.30比 2010 年削减:25.6321.8624.7826.10完成7 环保投资占 GDP的比重 % 3.5 3.67 完成8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85 89.1 完成(二)“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发展形势分析11.发展机遇(1)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为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试验平台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15、“ 五位一体” 的总体布局, 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7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相继出台,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理念和制度体制的绿色转变,生态文明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和推进的重点,在顶层设计、政策取向、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将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多的良好机遇。中央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探索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的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保护机制,为厦门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试验
16、平台,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2)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环境压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适应经济新常态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相协调。 “十三五” 期 间,我市经济发展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资源环境要素投入呈下降趋势,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下降,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比重逐年下降,污染物排放进入收窄期,环境压力呈高位舒缓态势。经济新常态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高附加值产业、绿色低碳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提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都在向有利于减少污染的方向调整,有利于环境质量不断改善。(3)新环保法和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实施,为环境质量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新环保法和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形成了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