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东岗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前 言 .1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 实施情况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保护 .94.2 基本农田保护 .94.3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04.4 有条件建设区 .11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26 土地整治任务 .137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7.1 土地用途分区 .147.2 建设用地空
2、间管制 .158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69 村土地利用控制 .17II10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10.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10.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10.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810.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10.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11 附表 .20前 言1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豫政办2015 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东岗镇土地利用总体
3、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东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东岗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 13924.23 公顷。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区域概况1.1.1 自然条件东岗镇位于林州市东北部,镇政府驻地东岗镇距林州市 30 公里,东与安阳县,北与河北省涉县接壤,南与河顺镇,西与任村镇,西南与姚村镇相邻。林清公路从镇域中部东西穿过,往南有东陵公路、东河公路连通陵阳
4、镇、河顺镇。该镇农业以常规农业为主,种植小麦、玉米、谷子、大豆、红薯等,林果业以花椒,核桃、柿子为主,畜牧以养猪、鸡、兔、牛以及狐狸等为主。东岗镇矿产资源主要有铁矿、花岗岩等。铁矿主要分布在东冶、武家水、教场等地,花岗岩主要分布在教场、大井、北木井等地,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境内旅游资源有双龙寺,建于金元时代,明朝进行重修,位于东岗镇万宝山地,为河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1.2 社会经济状况全镇总面积 13924.31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6.75%。下辖 25 个行政村。2014 年,全镇总人口 4.8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21 万人,农村人口 3.62 万人。2014 年全镇国民
5、生产总值 4.8 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333 万元;工业总产值达 10.7 亿元,其中,限额以上完成 3.9 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 3.1 亿元,其中,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 1.23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3725 元。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31.1.3 土地利用情况2014 年,东岗镇土地总面积 13924.23 公顷,其中农用地 6933.46 公顷、建设用地 826.58 公顷、其他土地 6164.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9.79%、5.94%和 44.27%。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 2791.94
6、 公顷、168.57 公顷、3489.32 公顷和 482.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20.05%、1.21%、25.06% 和 3.46%。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 732.76 公顷、93.8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5.26%和 0.67%。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 34.19 公顷、613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 0.25%、44.0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 2791.94 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 2505.93 公顷多 286.01 公顷,较好的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
7、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288.85 公顷,2014 年基本农田面积 2289.76,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 0.91 公顷,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截止 2014 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826.5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2.76 公顷,均突破了控制规模(754.85 公顷和 688 公顷),农村居民点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加快推进。现行规划期内,林州市下达给东岗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48.54 公顷。2010-2014 年间,完成补充耕地 357.09 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4
8、61.06 公顷,通过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5.11 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 290.91 公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 GDP 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建设用地 GDP、二三产业产值与 2009 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根据东岗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 6 年建设用地
9、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可能突出。为适应东岗镇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目标52 规划目标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十三五 ”东岗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2.1 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规划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 2505.93 公顷调整为 2803.56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297.63公顷;全面划定永久
10、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所提高。调整完善后,东岗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 2288.85 公顷调整为 2491.97 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203.12 公顷。2.2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4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30.33 /人,规划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13.61/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3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822.79 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27
11、.25 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31.4 公顷之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 595.86 公顷之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54 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3.02 公顷之内。2.4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20152020 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80.58 公顷。2.5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
12、划规划目标6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农 用 地 结 构 调 整 以 耕 地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为 前 提 , 优 先 保 护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引 导 农 业 结 构 调 整 向 有 利 于 增 加 耕 地 的 方 向 进 行 。规划至 2020 年,
13、全镇农用地面积 6990.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21%,与 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增 加 57.46公 顷 , 比 重 提 高 0.35%。3.1.1 耕地规 划 至 2020 年 耕 地 面 积 为 2881.14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20.69%。 与 2014年 相 比 , 面 积 增 加 89.2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57%。3.1.2 园地规 划 至 2020 年 园 地 面 积 为 166.17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1.19%。 与 2014 年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2.4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14、 0.02%。3.1.3 林地规 划 至 2020 年 林 地 面 积 为 3463.44 公 顷 , 与 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25.88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19%。3.1.4 其他农用地规 划 至 2020 年 其 他 农 用 地 面 积 为 478.87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3.44%。 与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3.54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02%。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 划 至 2020 年 全 镇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为 813.16 公 顷 ,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5.84%。 与2014 年 相 比 , 面 积 减 少 13.42 公 顷 , 比 重 降 低 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