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修理保养协议书-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双方签订的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商定,担当装修施工合同中的全部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缘由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修理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用法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有意或非有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需主动配合修理,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担当,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商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看法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