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开发区城建设项目配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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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湖开发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编号:审批事项名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验收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审 批 部 门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 承 办 人 联系方式证/书名称园林行政许可决定书 收费标准绿地率不达标的收取绿化补偿费,标准为 700 元/(按未达标的配套绿地差额面积收取;工业项目落地中,企业实行提前书面告知,并作出承诺,达到标准的予以免征) 。办理时限4 个工作日设立(收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 100 号)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降低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费2001329 号)受理条件 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验收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3、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证、附宗地图(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设计使用条件、用地红线(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6、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方案设计图、附规划建筑批准意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7、施工许可证、建筑红线核位图、建筑红线定位册(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8、工业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件);9、绿化工程竣工图(需标注植物名称和数量并加盖

3、竣工图章,图中覆土绿化区域为闭合线和点状填充图形表示,有地下室的应标明范围和覆土厚度,属住宅项目其图中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说明内应含住户数,收 1:500 蓝图,cad电子版) ;绿地用地图(绿地面积分区计算图,收 cad 电子版,详见样本) ;绿地率计算表(绿地面积分区计算数据,计算过程用 excel 表表示,收excel 电子版,详见样本) ;10、绿化方案植物量清单(包括植物名称、规格、数量,附 Excel 电子版) ;11、绿化养护承诺书、六张以上现场照片;备注;看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好,电子文件用光盘刻录、 u 盘拷贝或者发邮箱 。工作流程受理-审

4、核(现场勘察)- 批准单位/个人名称申请单位/个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高新区建设局地址:武汉市珞瑜路 546 号 邮政编码:430079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工作窗口地址:管委会服务大厅 6 楼建设局窗口窗口电话:67880729 办公室咨询电话:67880076备注:1、申请方式包括窗口、电子数据交换和其他;2、总平面方案设计图具体要求另附说明。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方案审核)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审批事项名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方案审核)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审 批 部 门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 承 办 人 联系方式证/书名称工作联系单(回单)

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4 个工作日设立(收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 100 号)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受理条件(一)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建筑密度一区内的居住区(含居住区、小区、组团)不低于 25%,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 0.5 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二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 30%,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 0.8 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三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 35%,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 1 平方米;(居住人口规模按每户 3.2 人计算,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平方米的住宅按每户 1 人

6、计算,2、商业中心、仓储不低于 20%;3、交通枢纽、工业企业不低于 25%,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不低于 30%,并设立宽度 50 米以上的防护林带;4、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机构、部队等单位不低于 35%;5、园林景观道路不低于 40%;宽度大于 50 米的道路不低于 30%,宽度在4050 米的道路不低于 25%,宽度小于 40 米的道路不低于 20%。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上述第 2、3、4 项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规定标准的 70%,并按所

7、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二)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面积计算办法依据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武政200535 号)。(三)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审核申请表(原件) ; 2、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证、附宗地图(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设计使用条件、用地红线(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5、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方案设计图、附规划建筑批准意见书(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6、建筑红线核位图、建筑红线定位册(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8、) ;7、绿化总平面图(图中覆土绿化区域为闭合线和点状填充图形表示,有地下室的应标明范围和覆土厚度,属住宅项目其图中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说明内应含住户数,收 1:500 蓝图,cad 电子版) ;绿地用地图(绿地面积分区计算图,收 cad 电子版,详见样本) ;绿地率计算表(绿地面积分区计算数据,计算过程用 excel 表表示,收 excel 电子版,详见样本) ;8、工业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备注:看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好,电子文件用光盘刻录、 u 盘拷贝或者发邮箱 。工作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批准单位/个人名称申请单位/个

9、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高新区建设局地址:武汉市珞瑜路 546 号 邮政编码:430079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工作窗口地址:管委会服务大厅 6 楼建设局窗口窗口电话:67880729 办公室咨询电话:67880076备注:1、申请方式包括窗口、电子数据交换和其他;2、总平面方案设计图具体要求另附说明。东湖开发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审批事项名称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审 批 部 门东湖高新建设局园林科 承 办 人 联系方式证/书名称园林行政许可决定书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设立(收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 100

10、 号)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财综发201052 号)受理条件1、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面积不得超过 1000 平方米;3、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90 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不得超过 2 年;4、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申请表 1 份(必须材料。受理时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1 份(必须材料。第 1 项空白表可在园林工作窗口索取或在市园林局网站下载,表格信息填写完整

11、无误、符合填写要求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受理时收原件并签名和加盖公章) ;3、现场占用绿地示意平面图 1 份(必须材料。单位申请需以 1:500 地形图为绘制底图。应标明占用、补偿或恢复的绿地位置,植物数量、品种、规格等。受理时收扫描件和电子稿) ;4、绿地权属人的意见及赔偿协议书 1 份(必须材料,须就占用绿地植物位置、数量、资金赔偿及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5、经规划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及相关批复文件 1 份(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材料,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和电子稿) ;6、被占用绿地土地权属证明 1 份(选择性材料。土地证应包括登记信息页和宗地

12、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包括登记信息、用地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7、相关政策文件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选择性材料。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工作流程 受理- 审核(现场勘察)-批准单位/个人名称申请单位/个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高新区建设局地址:武汉市珞瑜路 546 号 邮政编码:430079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工作窗口地址:管委会服务大厅 6 楼建设局窗口窗口电话:67880729 办公室咨询电话:67880076备注:申请方式包括窗口、电子数据交换和其他。东湖开发区园林绿化树木砍伐、移栽、修剪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编号:审批事项名称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砍伐

13、、移栽、修剪许可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审 批 部 门东湖高新建设局园林科 承 办 人 联系方式证/书名称园林行政许可决定书收费标准不收费(涉及树木权属属园林部门的收取树木损害赔偿费)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设立(收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 100 号)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损坏城市绿化植物和园林设施赔偿办法 (武政199519 号)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损坏绿化植物和园林设施赔偿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200292 号) 。受理条件1、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移栽树木的;2、因生活、安全等需要砍伐、移栽树木的;3、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砍伐、移栽树木的;4、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申

14、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申请表 1 份(必须材料。受理时收原件,法人或单位申请人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自然人申请需签名) ;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1 份(法人或单位申请人必须材料。第 1、2 项空白表可在园林工作窗口索取或在市园林局网站下载,表格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受理时收原件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 ;3、个人身份证 1 份(自然人申请必须材料。受理时收扫描件并签名)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 份(建设工程项目和市政道路项目必须材料。包括许可证登记信息页和全部附件红线图。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和电子稿) ;5、公安消防、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涉及临道路设立出入口及园林施

15、工时需占用城市道路项目必须材料。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6、树木移栽、修剪方案或树木砍伐平面图 3 份(必须材料。以 1:500 比例勘测地图为底图,需标明移栽、修剪方案或砍伐树木位置并编号。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和电子稿) ;7、树木移栽、修剪方案或树木砍伐补植施工和养护技术方案 1 份(必须材料。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8、树木权属人的意见及赔偿协议书 1 份(必须材料,须表述涉及绿地植物位置、品种、数量、生长状态,并就资金赔偿及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涉及死危树的需附影像资料和相关技术报告。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 9、被砍伐、移栽或修剪植物所在绿地区域土地权属证明 1 份(选择性材

16、料。土地证应包括登记信息页和宗地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包括登记信息、用地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10、相关政策文件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选择性材料。受理时看原件,收扫描件) 。工作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批准申请单位/个人信息单位/个人名称联 系 人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联系方式高新区建设局地址:武汉市珞瑜路 546 号 邮政编码:430079高新区建设局园林科工作窗口地址:管委会服务大厅 6 楼建设局窗口窗口电话:67880729 办公室咨询电话:67880076备注:申请方式包括窗口、电子数据交换和其他。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审核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项 目 名 称项 目 地 址规划档案号批准投资部门及文号项 目 性 质 住户数经 办 人 联系电话申 报 时 间备注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验收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项 目 名 称项 目 地 址项 目 性 质 住户数经 办 人 联系电话批准绿地率 申 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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