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阳市竹溪工业功能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强对竹溪工业功能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生产安全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号)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结合竹溪工业功能区企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本预案适用范围、事故类型及重特大事故确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人为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不适用于破坏性事故。(二)事故类型:本预案所指重、特大事故包括火灾
2、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三)重、特大事故确定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1)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9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生产安全事故。2、本预案所指特大事故是指:(1)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2)一次造成职工或居民 100 人及以上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二、
3、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凡画水镇竹溪工业功能区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市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报警, “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有关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及当地镇政府。市竹溪工业功能区处置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报告,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金华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在 12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上述所列各部门。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4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当地镇政府、企业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抢救人员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市及当地镇政府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处置程序: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
5、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4、做好情况通报;5、开展事故调查。四、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及职能(一)处置工作领导建立市竹溪工业功能区处置重特大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人员组成:总 指 挥: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武警中队队长成 员: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经贸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建设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卫生局局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供电局局长电信局局长农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粮食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监察局局长总工会主席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供销
6、总社主任画水镇镇长重特大事故涉及的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同参加总指挥部处置工作。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府办、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经贸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安委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安监局,楼美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706796032。总指挥部职能:(1)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3)及 时 向 现 场 派 出 指 挥 班 子 ,并 确 定 现 场 指 挥 最 高 负 责 人 ;(4)掌握汇报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5)全权负责对重特大事故
7、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武警、民兵、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有关党政部门、企业的力量共同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治工作;(6)决定对有关区段实现现场管制、交通管制;(7)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市处置重特大事故总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指 挥 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画水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到达现场的市有关部门领导担任。成 员:由 市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事 发 地 有 关 领 导 担 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理组、专业抢险组、警戒维护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勘察组、
8、交通运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职能:(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灾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执行总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3)负责处置警力调配、处置人员召集指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需要的装备、器材、通讯、电力、交通工具及其它抢险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现场处置分工和职责1、为使事故应急处理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故,由市有关部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分部,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1)重特大火灾
9、事故由市消防大队负责;(2)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3)剧毒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由市公安局负责;(4)锅容管特重特大事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5)重特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负责;(6)重特大工业安全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职责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指示,市公安局“110” 指挥中心应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和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治等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成单位。(1)现场处理组: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安委办、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
10、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通讯联络组:由市电信部门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和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3)现场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画水镇有关人员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疏通道路,疏散围观群众,并作好先期应急救援工作。(4)现场抢救组:由公安、消防、卫生、经贸、安监、建设、国土资源、交通、供电、环保、乡镇(街道)及参加抢险的部队、专业抢险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
11、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5)医疗救护组:由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将初步处理的受伤人员送医院抢救,保证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6)后勤保障组:由市经贸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征集抢险所需的装备、工具、器材和抢险作业人员并快速运送至事故现场;由市安监局、供销总社负责抢险物资调集,安排好现场抢险人员的食宿,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7)现场勘察组:由市公安刑侦及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勘察事故的起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尸体编号、解剖等工作。(8)交通管制组: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
12、场交通的疏导和管制工作,确保指挥用车、施救车辆及有关进出现场车辆的畅通。(9)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监察局、安委办、总工会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10)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镇政府以及参与事故调查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11)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
13、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六、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金华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上报,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待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七、
14、各部门主要职责1、市委办、市府办: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做好上情下达,协调各部门工作,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负责做好上级事故调查组接待工作。2、市安委办:参与抢险方案制订,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3、市公安局:负责指挥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治安保卫、人员疏散、灭火和现场勘察工作,参与事故现场抢险,协助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4、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指挥工作。5、市安监局、市经贸局:负责本系统抢险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的调集,参与事故现场抢险,协助现场指挥做好工业重特大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指挥,协助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6、市交通局、建设局、建管局:负责本系统抢险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的调集和运输,协助现场指挥做好工程抢险抢修的指挥。7、市供销总社:负责协调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工作,协助做好伤员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