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指南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登记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登记事项个人独资登记事项:企业名称、企业住
2、所、投 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4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 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咨询方式相关表格及文书参考范本,可以通过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横琴新区门户网站(http:/ 商事登记” 页面下载,或者到横琴新区综合服务大厅工商局对外办事窗口领取。业务咨 询电话:0756-884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