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12 年广州市越秀区管辖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工程招招 标标 公公 告告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二年五月222012 年广州市越秀区管辖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工程招标公告根据越发改函201274 号批准,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现决定对2012 年广州市越秀区管辖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名称:2012 年广州市越秀区管辖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工程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联 系 人: 翟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68850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
2、020-832927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766890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对越秀区管辖的城市桥梁目前统计在册共计 105 座,其中跨河涌桥 41 座(大桥 1 座,中桥 1 座,小桥 39 座),陆上桥 64 座(大桥 45 座,中桥 16 座,小桥 3 座)进行检测。招标内容包括:(一)桥梁的检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常规定期检测:包括结构整体性和完整性检查,桥面系构造检查(包括桥面铺装、伸缩缝、排水系统、栏杆、防撞墙及缘石、桥台平顺、人行道、桥面附属设施等);上部结构检测(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查
3、、桥梁结构检查、拱圈检查等);下部结构检测(包括墩、台、台背填土、支座、基础、桩基等);裂缝专项检查;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2、结构定期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混凝土内钢筋分布状况检测、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锈蚀检测;3、桥梁静载试验检测;334、桥梁动载试验检测;(二)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广州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广州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要求,对越秀区目前使用的约 106 座桥梁按“一桥一档”原则建档及对每座桥的基本情况进行技术资料收集及汇总。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
4、、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三)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期间年度计划;(四)对在城市桥梁上架设的煤气、供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等各种管线的管材、管径、数量、固定形式、受力(维护)状况等进行检查并详细列表提出相关管理、维护方面意见或建议;(五)对桥梁上设置的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进行摸查,针对防风、荷载增加等方面不利因素提出确保桥梁安全的技术处理措施及意见(建议)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826062.47 元;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 年 6 月 25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
5、012 年 6 月 29 日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时,下午:2:004:00 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一楼 2 号窗。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4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4、投标人具有省级质量技
6、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CMA 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市政路桥工程检测内容;5、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联网范围应包括桥梁检测项目桥梁定期检测;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 ;6、项目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7、投标人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第 3 点所述工程检测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合同、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本项目接受
7、联合体投标。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50 天,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55十一、资格审查结
8、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等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三、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 号文执行,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进行公示。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二
9、年五月二十日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三:资格预审申请函附件四:投标申请人声明66附件一:2012 年广州市越秀区管辖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评估工程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O 一二 年五月 77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10、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
11、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
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5.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88“附有说明” 。1.5.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
13、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5.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5.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5.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
14、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6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6.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6.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
15、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99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 总则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
16、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
17、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2.1.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1.10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
18、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10102.2 评审工作机构2.2.1 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2.2.2 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并编制审查报告。2.2.3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2.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2.3.1
19、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3.2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3.3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 ,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2.3.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
20、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2.3.5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2.3.6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2.4 确定正式投标人2.4.1 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5 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 5 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6 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