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协议书-条据书信 兼并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兼并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企业竞争力量的原则,经公平协商,就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已就兼并事宜充分论证、反复会商,并作出决议,全都同意由甲方兼并乙方,并恪守由此达成的相关协议。 二、鉴于乙方目前资产与债务基本等价的实际状况,甲方将以担当债务方式兼并乙方。甲方以担当乙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对价。(资产评估书附后) 三、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全部的债务由甲方担当,债权由甲方享有。相关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四、甲方兼并乙方后,原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另行安置,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担当。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持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