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靠协议-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购置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出资购置的 车辆,车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牌号为 ,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期限为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至车辆从甲方公司名下过户出去为止。 二、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挂靠车辆上牌落户、年检、保险及营运证办理等相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车辆挂靠的管理费 元/年,每年交纳一次,于每年的 月 日前缴纳。挂靠期内因乙方缘由解除挂靠关系的,管理费用不退回。 三、甲乙双方办理挂靠手续,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交 元/部车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无违约,保证金于合同解除时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应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