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法演讲范文 论美国法演讲内容提要:美国法并不象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具有英国法的特性,这是由各式各样的因素造成的。美国的双重法院体制、民事陪审机构和一些民事诉讼制度、法官和律师的地位与作用甚至独具特色的法学训练体制的形成都具有深刻的历史缘由和背景。在继承英国法的部分传统时,美国法也受到欧洲大陆法较大的影响。主题词:联邦法院 陪审团 法学训练 发觉程序 在学习和讨论美国法时,人们经常喜爱用法“英美法系”一词,由于美国法和英国法的关系特别亲密。很多美国律师也倾向于认为,美国私法的古老的英国根基是他们作为职业律师的尊严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美国法律并不象我们甚至一些美国人所认为的那样具有英国性。人们所认为的美国法和英国法的一体性掩盖了很多东西,正如它所揭示的那么多。 之所以如此,缘由之一是大多数美国法律和政治机构以及法律传统是在十八世纪末作为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产物而形成的。美国公法与英国公法几乎迥然不同,尽管二者都是用英文写成的。当时的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的起草人绝大多数属于仇英派和亲法派。因此,他们建立的政治分权机构所反映的思想更多地具有法国性而不是英国性。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