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邑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配偶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度收入 年度收入户口来临时间 户口来临时间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与申请人关系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申购家庭情况座落位置 产权人姓名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人均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住房状况自有( ) ;租住( ) ;借住( ) ;其他( )本表中关于户籍、住房、家庭收入、婚姻等情况需另附有关
2、法定证明、证件,内容与本表情况一致。申请人、配偶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意见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社区(村委会)初审意见 街道、乡镇审核意见经调查,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并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审核人(签字): 社区(盖章):年 月 日经审核,并核对有关原件与复印件,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并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街道(乡镇)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审核人(签字): 街道(乡镇) (盖章):年 月 日辖区派出所意见: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民政部门意见: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房管部门意见: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县经济适用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审核人: (公章)年 月 日备注:1、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证明有关收入情况;2、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审核申请家庭收入情况以及住房情况;3、公安局审核审查申请人的家庭户口及人口数情况;4、民政部门审核审查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5、凡审核单位盖章和审核人签字栏空白,本表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