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 州 省 优 秀 青 年 科 技 人 才 培 养 对 象 专 项 资 金项 目 合 同 书编号:黔科合人字(200 ) 号项目名称:_项目主持人:_工作单位:_合同签订日期:_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印制一、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技术关键二、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学术水平三、合作研究人员基本情况姓名 姓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 务(职称)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签名四、项目起止年限、分年任务安排及阶段要求五、项目经费预算预算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其 中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年 年 年 年 年其他经费来源及金额(万元)六、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
2、力。如在执行过程中须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终止的,必须由甲、乙双方根据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修改、调整后的内容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附于合同正本之后,并与合同正本具体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签约各方均应承担有关合同的法律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仲裁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仲裁解决。如仲裁不决,可向经济法庭起诉。八、乙方应于次年一月底前向甲方、乙方保证单位提交上年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两月内应认真写出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填写结题表、研究成果目录、论著目录以及完整的技术资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
3、门审查后,报送甲方。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对外发表论文不得引用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的数据、成果或其他资料。科技成果的发明权和专利,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规定办理。乙方如拟对本项目取得的成果实行转让,应报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九、除在履行合同中遇不可抗拒情况外,乙方应按本合同前列目标、内容、指标、进度等完成研究试验工作。如因工作懈怠、挪用科研经费、违法渎职等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时,除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外,直接责任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乙方保证单位是乙方履行合同的关系人。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乙方保证单位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和乙方保证单位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十二、其它事项:甲方(项目资助单位):_(盖章)代表:_(签字)乙方(项目主持人):_(签字)乙方保证单位:_(盖章)代表:_(签字)(本合同共计 页,附本与正本核对无误) 。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合同签订日期: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