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576133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业务手册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YWSC-1100442000530208000000015141279000-2017目 录前言.1一、适用范围 .1二、审批基础 .1(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1(二)受理范围 .1(三)办理依据 .1(四)实施机关 .2(五)审批人员 .2(六)审批条件 .2(七)申请材料 .3(八)审批时限 .3(九)审批收费 .3(十)审批证件 .3三、审批咨询 .4(一)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二)咨询途径 .4(三)咨询工作程序 .4(四)行政审批咨询库 .5(五)咨询文书 .5(六)反馈时

2、限 .5四、审批办理 .5(一)申请 .5(二)受理 .7(三)审查 .8(四)决定 .9(五)证件填发 .9(六)公示与送达 .9五、审批服务 .10(一)审批服务基本要求 .10(二)进程查询 .10六、投诉举报 .10附件 1 办事流程示意图 .11附件 2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申请表 .12I前 言本业务手册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和要求起草。本业务手册由大关县县编委办提出并归口。本业务手册的主要起草人:孙向荣。本业务手册报经县委编办审查同意后为第 1 次发布。本业务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文物保护单

3、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审批业务手册一、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适用于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行政审批中的办理依据、审批机构、审批条件和审查方式、审批期限、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流程。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代码:1100442000530208000000015141279000(二)受理范围大关县域内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1(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 76 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

4、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 76 号)第二十条第三款: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四)实施机关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五)审批人员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工作人员。(六)审批条件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新办(

5、首次)、增项的准予批准应符合以下条件:1、建设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保护方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3、事先确定保护措施。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要求的.经查证,与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的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应符合以下条件:(1)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经查证,与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的。.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要求的。.资料

6、不齐备的。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补证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应在县级及以上权威报刊登载证件遗失声明(如黄连河时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遗失声明与原有名称、负责人、地址不符合的。(2)遗失声明与原有证件号不符合的。(3)资料不齐备的。3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依申请注销应符合以下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1)单位或个人提出注销申请;(2)文化主管部门依法注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资料不齐备的.弄虚作假的。(七)申请材料办理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审批申请材料:1、申请书(原件一份、纸质);2、原址保护情况说明材料,(包

7、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保护措施的名称、理由及主要内容)(原件一份、纸质);3、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原件一份、纸质);4、保护措施具体方案(原件一份、纸质);5、保护措施涉及文物保护工程的应附有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该方案的文件(原件一份、纸质)。(八)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4以在 10 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九)审批收费本项行政审批不收费。(十)审批证件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二年,实行年检制度。三、审批咨询(一)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大关县文

8、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二)咨询途径窗口咨询。地址: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窗口即大关县北门街 4 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0-5621317 网络咨询。暂未开通(三)咨询工作程序1.窗口咨询5(1)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2)申请人咨询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的,服务窗口经办人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2.电话咨询(来电)服务窗口电话接听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业务科室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和申请事项具体内容进度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指导。3.网络咨询(暂未开通)(四)行政审批咨询库尚未建立行政审批咨询库(五)咨询文书大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六)反馈时限对申请人咨询的内容当场反馈的当场反馈,不能当场反馈的,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