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GZHN2018024采 购 人:林州市任村镇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 二一八年六月 2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8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19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 .21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25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283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的规定,经批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任村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2、项目编号:SXGZHN201802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作内容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5、计划工期:30 日历天6、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3、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4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记录行政处罚信息及或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月 25日至 2018年 6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2. 报名地点:林州市龙山路与王相路交叉口向东 200米路南。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公司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被委托人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网上查询)。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5印件一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六、磋商文件的获取:1、磋商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磋商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6、 标 人:林州市任村镇中心小学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623722644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林州市龙山路与王相路交叉口向东 200米路南联 系 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3177465812018年 6 月 25日6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1.1招标人:林州市任村镇中心小学1.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1.4项目编号:SXGZHN2018024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磋商公告3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天4投标保
7、证金金额:大写:玖佰元整 小写:900 元递交方式:开标前以现金递交至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5 响应性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 U盘一份。6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收取。7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5%;5%作为本项目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3 日下午 17:00 时前10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下午 17:00时前1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8 年 7月 5日 10 时 00 分响应性文件
8、递交地点:林州市龙山路与王相路交叉口向东 200米路南二楼招标代理会议室。12 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1311.1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1.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714合同履约时以实际提交的成果据实结算。招标人需采购的是优质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确保项目质量,在履行合同时不能因报价过低,漏检或未检出具虚假报告,降低服务质量,若项目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15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函、并
9、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执行)。16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10、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任村镇中心小学食堂小型仓库建设项目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2.定义2.1招标人:林州市任村镇中心小学。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响
11、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符合: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
12、经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9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行政处罚信息及或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13、担这些费用。4.2 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金额,由成交人支付,各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考虑这一因素。5.磋商保证金5.1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磋商。5.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5.3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4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2)磋商过程中未经磋商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磋商失去竞争性的;(4)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供
14、应商响应性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6)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7)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成交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B.磋商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的相关服务、磋商程序、磋商标准和合同条款等,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6)磋商办法(7)响应性文件格式7.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15、所有条款。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8.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3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