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是为了保证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的。下文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交割行为,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章,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交易所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保税交割仓库)必需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 第四条 某一期货商品的实物交割可实行保税状态下或完税状态下的单一交割或混合交割。实物交割包括到期交割和期转现交割。 第五条 保税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具有保税功能、履行期货保税交割的地点。 第六条 保税标准仓单是指由保税交割仓库根据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的用于提取保税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