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爱护条例-条据书信 童其芳指出,妇幼卫生是基本卫生的重要组成部门,坚持妇幼卫生的公益性,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爱护和增进妇女儿童健康是全州妇幼卫生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下文是上海市妇女儿童爱护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妇女儿童爱护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爱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妇女在_主义事业中的作用,保障儿童品德、智力、体质全面进展,促进_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爱护的对象是居住和进入本市的妇女和不满六周岁的儿童。 第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_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家庭和公民都有爱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四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_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公平的权利。 对儿童实行优先爱护的原则。 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者,坚持训练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妇女应当自尊、自信、独立、自强,依法维护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