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条例-条据书信 随着_各界对审计产品质量的依靠程度越来越高,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风险已大大超越了最初的水平。下文是上海市审计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审计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和_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用法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_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市和区、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独立实施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