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新物业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物业管理是受物业全部人的托付,依据物业管理托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全部人和用法人供应综合性的*。下文是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用法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商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全部权人。 本规定所称用法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用法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