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爱护条例-条据书信 传统观点认为反垄断法爱护消费者权益主要通过间接手段,但随着消费者权益爱护运动的逐步进展,理论与实践中都消失了反垄断法挺直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趋势。下文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爱护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爱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爱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_经济秩序,促进_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消费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用法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本条例爱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者为消费者供应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供应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爱护应当实行国家爱护、经营者自律和_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爱护应当便利消费者行使权利,并与_经济进展的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