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四届一五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深圳市学校平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训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国土、人居环境、交通、卫生、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构编制、文化体育、住房建设、水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平安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校平安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主要用于平安宣扬、训练培训、设施、设备及相关平安管理人员费用。 第四条 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身损害校方责任险和同学人身意外损害险制度。同学人身损害校方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