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用电条例-条据书信 供用电合同是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单列的一类著名合同,它作为供用电法律关系具体信息的载体,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电力法律实务中的基础和核心环节。下文是上海市供用电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用法管理,平安、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保障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用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供应与用法,以及相关的保障、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供应与用法的领导,建立健全电力供应与用法的协调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是本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电力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供电、用电运行平安。 市进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协调推动本市电网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统筹电网建设资金平衡,做好电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环境爱护、质量技监、公安、交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