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条据书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街道办事处作为连接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性作用被要求担当更多的_管理职责。下文是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办事处建设,规范和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亲密政府与群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在辖区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在中国共产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职能清楚、权责全都、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原则履行职能。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应当依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状况,符合便于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和管理的原则。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以辖区内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平安为工作重点,履行下列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