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阳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排烟系统保养维护及清洗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豫教竞谈-2018-5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函 .5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8A.说明 .8B.谈判文件 .9C.现场考察 .10D.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0E.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F.竞争性谈判及评审办法 .14H.合同签订 .18I.货款支付 .18J.履约保证金 .18K.成交服务费 .19第三章 合同条件(模板,已正式合同为准) .21第四章(附件)谈判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 .23一、投标响应函 .24二.授权委托书 .26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证件 .27四.首次报价一
2、览表 .28五.技术及服务偏差一览表 .29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31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招标要求 .33一、清洗方案及范围 .333第一部分4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函信阳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排烟系统保养维护及清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我单位受信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信阳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排烟系统保养维护及清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豫教竞谈-2018-51,现发布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本谈判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排烟系统保养维护及清洗项目2.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学院(用户指定地点)3.项目概况:信阳师范学院学生食堂排烟系统保养维护
3、及清洗项目。五个食堂楼顶排油烟集烟室、静电油烟净化器机组、每台风机系统、净化器周边地面油污,每个食堂老式排烟道及集烟罩。4.服务期限:1 年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采购预算:19.5 万元人民币。二、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专业环保公司保养维护及清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017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纳税、社保证
4、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附在投标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四个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全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需全部附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签字及加盖法人章)。三、谈判文件出售事宜:1.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7 月 26 日。2.
6、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 900 至 1100, 15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80 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113 室)。 5.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6.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下午 14:30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7、: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80 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信阳师范学院 联 系 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376-6392826联系地址:信阳市南湖路 237 号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371-56058517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80 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6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
8、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3 参与此次谈判采购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谈判供应商。2.2“谈判供应商”系指接受竞争性谈判邀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企业法人单位。2.3“采购单位”为需要购买次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列货物、服务或工程的用户。2.4“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3、合格的服务谈判供应商接
9、受采购单位委托,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谈判供应商对房内的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全面责任。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采购单位。4、谈判费用4.1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其他解释说明:如果第一部分要求的内容与第二部分有冲突,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以第二部分为准。 5.1 超范围经营:超出营业范围,判断供应商投标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应该先分清是一般项目还是限制经营(烟花爆竹等商品)、特许经营(烟酒等商品)以及禁止经营项目;其次要区分违反的是
10、管理性的强制规定还是效力性的强制规定。国务院令第 370 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超越经营范围(含没有经营范围)但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不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不属于违法经营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5.2 潜在谈判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谈判供应商应承7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3 谈判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5.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
11、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5.5 投标授权代表: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及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可由法定代表人就本次招标活动授权本单位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特别说明:本项目如由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
12、,其授权代表不具有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权利。5.6 本招标文件中所用“以上”或“以下”术语标示,如无特殊说明时,则“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5.7 签字或印鉴或盖章要求:盖章-指投标单位盖公章;签字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其个人方章。5.8 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谈判供应商不利的折算或量化,谈判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9 备查: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
13、所附证书、证件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喷件、彩打件、影印件)模糊或不清晰影响到评委评审时或评委认为有必要核验该证书证件原件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及时提供该证书、证件的原件等候评标委员会评审作出的行为,不等于必须查验。B.谈判文件6、 竞争性谈判文件6.1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的资料,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6.1.1 邀请书;6.1.2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86.1.3 谈判供应商须知;6.1.4 谈判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7、
1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应在最后截止时间 3 天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送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8、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8.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式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8.2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采购
15、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8.4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书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C.现场考察9、现场考察: 不组织9.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考察项目现场活动,谈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察项目现场,谈判供应商应对现场的具体环境条件详尽了解,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2 谈判供应商在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考察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应当按照竞争性
16、谈判文件中指定的地址在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适当方式给予答复。D.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10、要求10.1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文件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作出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其谈判谈判将有可能被拒绝。10.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9和其它资料,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
17、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10.3 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格式部分中的各项内容和表格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和依据,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填写编制,否则,其谈判将有可能被拒绝。11、谈判语言、载体及计量单位11.1 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若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为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文本,须附中文译文以让谈判小组成员知晓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11.2 谈判供应商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服务的,其谈判无效。1
18、1.3 除非另有规定,谈判载体使用语言文字文本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声音、影像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谈判载体。11.4 谈判服务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谈判货币单位12.1 谈判响应文件涉及到的货币价格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13、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为了方便评审,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4、报价14.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4.2 谈判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所列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14.3 谈判供应商对所投标项目一次报价只能一种方案,谈判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
19、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谈判供应商提交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4.4 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高于采购单位采购计划价预算及有多种报价方案的不做为有效报价。15、谈判投标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 谈判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谈判响应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份。15.2 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或数码照片,它包10括:(1) 服务主要方案的详细说明。(2) 服务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
20、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材料。(3) 对照采购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900 元人民币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帐 号:371903102310201非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结果公布后予以无息退还,联系电话:0371-56602566 扶会计。成交单位退保证金时需提供资料如下:(1)合同原件一份。16.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开户
21、名称、账号、缴纳方式等详见第二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交纳,电子汇票到户时间以本站开户行收到为准。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 未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5 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16.6 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理:16.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6.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6.6.3 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6.6.4 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6.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6.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不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