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借据认定方法-条据书信 书面借据如何认定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看法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起诉原告应供应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法院都是基本的事实依据。法官对书面借据的正确认定,挺直关系到裁判的结果,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爱护。下面_我整理了相关学问,供你参考。 书面借据认定方法 (1)结合鉴定认定。一方提交的书面借据要通过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当事人对书面借据的质疑有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形式上的质疑集中在借据全部或部分内容是否是借款人所写。对这种质疑一般可以通过鉴定予以解决,法官结合鉴定结论来认定书面借据是否借款人所写。 (2)综合分析推断。当事人对书面借据实质上的质疑一般有:是自然人间的借贷还是自然人与单位的借贷、是借款还是合伙的投资、是否有担保、担保人是否应担当担保责任等。这些质疑实际是一方当事人对书面借据表现内容的质疑,即否定书面借据的一部分内容,这涉及法官对书面借据的认定与否以及认定程度。书面借据落款处都有借款人的签名。 一般来说,自然人的借贷仅有借款人的签名,而单位与自然人的借贷除有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