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节假日同学平安责任书-条据书信 为仔细贯彻平安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保障同学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人身财产平安,提高同学的平安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力量,提高自我防范力量,亲密家校联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家长作为同学的监护人,在同学双休、节假日期间应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任务,保证同学的平安。引导同学在双休、节假日期间自觉遵守平安十不准。 1、不准私自下湾、池溏、水库等水患之处游泳洗澡、戏水、划船。 2、不准乱窜施工场地或_楼房、地段、桥梁等。 3、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翻越围墙,不上楼顶嘻闹。 4、不准同学驾驶机动车辆;行走时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交手,不攀搭爬机动车辆,不在大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到处留意交通平安。 5、不准私自上山野炊、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任凭放烟花、爆竹。 6、不准任凭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不准任凭吃零食、野果,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 8、不准进行担心全的戏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