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篇 这本书曾是麦克米伦世纪大奖之一的小说,是乔治塞尔登。他诞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由于经过时代广场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唱,唤起了对家乡的回忆,就创作了这本书。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借鉴!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前几天,我重温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读过许多次,但每一次读后都让我有很大震撼。 这本书讲解并描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盒,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却幸运的遇到了聪慧的塔克老鼠、忠厚的亨利猫和一个爱他的小仆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一开头。犯了很多事:吃了半张两元纸币,引起了“火灾”但后来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伴侣们的真心,也关心玛利欧一家拜托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柴斯特不喜爱“名人”生活,惦念起乡下的逍遥自在。在伴侣的理解和关心之下,最终回到了家乡。 可能有人会怀疑:好不简单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简单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怎么还会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退隐呢?柴斯特憧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