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原文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特别苦痛。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约,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经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经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观察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假如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盼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据说他当时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尘不染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人们根据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