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垃圾清运合同篇一:垃圾清运合同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托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需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次在上午8:00前完成,其次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