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46条劳动合同法46条篇一:劳动合同法解读(七)第46到54条 劳动合同法解读(七)第46到54条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六: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段,是一类与劳动者亲密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围着经济补偿各种观点激烈交锋。最终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