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四川农业高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方法四川农业高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方法为加快推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看法(中办发202128号)以及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看法的通知(川方法202145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法。一、岗位设置条 合同制聘用岗位分为教学助理、试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政工助理、技术助理和工勤人员等七个类别。学校依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核定各单位各类别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数。其次条 教学助理仅在事业编制老师明显不足的本科必修课程设置。第三条 试验助理按试验室或试验基地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教学试验或试验任务的实际需要设置。第四条 科研助理原则上按科研项目主持人所担当的各类项目经费核定。各类项目经费在30-49万元可设1个岗位;50-99万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