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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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为鼓励我所研究生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刻苦钻研,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第二条 评选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一) 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与进行科研探索;(二) 引导学生注重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水平的提升,培养良好的学习工作作风;(三) 认同学生在所园区文化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四) 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警示;(五) 对学

2、生在学期间的综合表现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学业科研、活动积分、出勤、卫生评比、获奖及公益服务五项基本部分。详细规则见“第二章 细则 ”。第四条 评选过程中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按综合名次评定优秀学生,比例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15%。(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参加京区评选)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评选:1) 评定年度内所有必修课中有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未按时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者;2) 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国科大、本所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3) 使用违章电器者;4) 评定年度内出勤不合格者。第六条 获奖

3、加分评定时,学生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逾期不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统计。第七条 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学年度优秀学生评选资格。第八条 评定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初评结果向全所学生公布。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复议要求,复议过程基本程序为:当事人向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核查后确实存在差错的,研究生部出具改动意见,执行改动并备案,同时将改动结果公布并做出解释。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第二章 细则第一条 考核项目比重考核项目(百分制) 比重学术论文 40%课程成绩 10%中期/开题 10%学业科研发明专利 10%活动积

4、分 10%出勤 5%卫生评比 5%获奖及公益服务 10%第二条 学业科研分学术论文影响因子系数设置为:学术论文影响影子因子系数英文/中文系数 期刊类型系数英文文章 中文文章 SCI EI 核心1 0.75 1 0.75 0.375注:影响因子为1的中文核心期刊,影响因子求和计算时按 0.281(1*0.75*0.375)计算。SPIE论文影响因子默认为0.2,会议论文影响因子默认为0。学术论文得分以论文影响因子累积最高者为基准(满分40分,按专业、年级、统招博和硕博连读区分),其余按比例打折计算。计算公式:学术论文得分=40个人论文影响因子累计之和 /最高影响因子累计之和。专利成绩计分设置如下

5、:专利第五作者以后不计分(含第五作者);可累加,上限10。第三条 活动积分依据长春光机所学生活动积分评价系统进行考核。系 数项目 分值/项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0 1 0.5 0.33 0.25第四条 出勤出勤按满分5分记,违规一次扣2.5分,评定年度内违规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每个工作日刷卡一次。无特殊情况且未请假者,如当月工作日刷卡次数未达到工作日天数四分之三的视为当月考勤不合格)。第五条 卫生评比年度内获评“卫生文明寝室 ”加1分/次,累加上限为5分。第六条 获奖及公益服务在科创、文体、艺术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者,按照如下计算方法计算成绩

6、:系数 备注获奖级别 分值 /项一等 二等 三等国际级获奖 5 1 0.6 0.3国家级获奖 4 1 0.6 0.3获奖省部级获奖 2 1 0.6 0.3累加上限5分;若获奖分排序,第二、第三、第四系数分别为0.75、0.5、0.25,第五及以后无分数担任职务 分值 备注学生会主席 8学生党支部书记 /党小组组长 6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 5学生会各部部长、班长 4学生党支部心理健康委员、学生会部员 3公益服务其他 2如担任多项职务,除最高分职务外,其他职务按1分与最高分进行累加,上限10分获奖及公益服务加分累加上限为10分。第三章 附则第一条 本办法由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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