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员工作手则】 中建总承包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守则 镇委员会工作规章 第一章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学习组人员组成及管理 (一)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由机关党政领导干部组成。党委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可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社区书记和主任参与。 (二)党委中心学习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学习秘书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当,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当,学习秘书由党政办主任担当,同时党政办公室负责学习活动的支配组织及学习资料预备。 (三)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通知。通知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商量主题等。同时做好学习记录和档案资料采集。 二、学习内容 (一)深化学习领悟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化学_、省委、成都市委、都江堰市委及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仔细学习党风廉政、思想政治、组织工作等党的建设专业学问;不断学习法律、现代经济、规划、建设、科技、文化、管理、旅游、国防等专业学问。 (二)依据要求,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学习要求、学习专题、阅读书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