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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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汜水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1 镇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 规划目标 .3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4.1 耕地保护 .64.2 基本农田保护 .6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5.1 城镇用地 .7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7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6.1 生态建设 .86.2 环境保护 .87 土地整治 .9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8.1 土地用途分区 .10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9 重点项目安排 .11II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4附表 .15III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3、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豫政办2015 41 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 (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汜水镇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

4、 平方公里。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汜水镇是河南省荥阳市辖镇。东接七朝古都开封,西连九朝古都洛阳,南有嵩岳名刹少林寺,北依华夏之源黄河,中有汜河水蜿蜒流淌,紧邻铝城上街区,与巩义市交界,陇海铁路、开洛高速公路横贯镇区,310 国道贴境而过。汜水镇境内属黄土丘陵地貌,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14.3,平均降雨量645.5mm,气候宜人,四季分明。全镇总面积为 63.33平方公里,现有 15个行政村。2014 年,全镇人口1.97万人,生产总值 32.62亿元,第一产业 1.54亿元,第二产业 24.68亿元,第三产业 6.40亿元,财政收入

5、 2841万元。全镇产业发展方向为汽车、机械、医药化工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2014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 4005.05 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 3294.28公顷多了 710.77 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2014 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 4030.39 公顷,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4030.39 公顷一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现行规划汜水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536.39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20.

6、5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35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41.51 公顷,2014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802.7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590.5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1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8.36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新增建设用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地规模均没有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目标,比上级下达的目标节余了 3.15 公顷。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上级下达给汜水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 29.73 公顷、318.97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

7、占用耕地 38.36 公顷,全镇补充耕地 28.73公顷,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全镇应按照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步伐,努力补充耕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2014 年汜水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72.00 平方米,高于规划期末 83.75平方米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详见附表 1。2 规划目标32 规划目标根据荥阳市下达汜水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汜水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2.1 耕地和基本

8、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3938.20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009.65 公顷。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566.91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31.6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0.23 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 235.29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25.09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22.0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21.84 公顷以内。2.3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9、补充耕地 80 公顷。2.4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170.5 平方米。详见附表 2。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4512.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24%;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4803.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84%,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 291.23 公顷。3.1.1 耕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耕地面积增加到 4032.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3.

10、67%。与 2014 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增加 27.58 公顷,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3.1.2 园地、林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园地总面积 146.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1%,较 2014 年增加 140.11 公顷;全镇林地总面积 469.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41%,较 2014 年增加 121.86 公顷。3.1.3 其他农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54.7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4%,较 2014 年增加 1.68 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 802.77

1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68%;现行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566.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95%;与2014 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减少 235.89 公顷。3.2.1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 10.23 公顷,占土地总面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积的 0.16%;与 2014 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 2.07 公顷。3.2.2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 321.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7%,与 2014 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 260.98 公顷。3.2.3 交通水

12、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 221.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9%,与 2014 年相比,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 10.29 公顷;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 14.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3%,与 2014 年相比,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12.73 公顷。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汜水镇其他土地面积 1018.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08%;现行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963.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21%,与 2014 年相比减少了 55.34 公顷。详见附表 3

13、。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1 耕地保护根据荥阳市下达给汜水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 2020 年,全镇耕地面积 4032.63 公顷,不低于荥阳市下达给泗水镇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4009.65 公顷。本次调整,汜水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有南屯村、虎牢关村、西邢村、滹沱村、汜水村等 5 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寥峪村、清静沟村、口子村、十里堡村、赵村、东河南村等 7 个行政村。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 65.10 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新增耕地 92.68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44.51 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48.16 公顷)。规划期间

14、耕地面积净增加 27.58 公顷。4.2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上级规划下达给汜水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938.20 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 3940.46 公顷(飞入地 2.89 公顷不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飞出地 0.68 公顷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实际落实基本农田面积 3938.25 公顷。主要分布在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西邢村、老君唐村、新沟村、南屯村、东河南村等。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 4030.39 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6.16 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 8.93 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虎牢关村、西邢村、寥峪村等;调出基本农田 98.86 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汜水村、汜水镇黄河管理委员会、虎牢关村、口子村、东河南村等。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 3940.46 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6.16 等,比调整前减少 89.93 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不变。详见附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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