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荥阳市王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王村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1 镇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 规划目标 .3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2.3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4.1 耕地保护 .64.2 基本农田保护 .6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5.1 城镇工矿用地 .7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7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6.1 生态建设 .86.2 环境保护 .87 土地整治 .9II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8.1 土地用途分区 .10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9 重点项目安排 .11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3III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
3、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王村镇人民政府对王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王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年,着重对王村镇 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王村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09.69平方公里。1 镇域概
4、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王村镇位于荥阳市西北部,距荥阳市区 17公里,属于郑州强辐射区范围内,北濒黄河、邙山,南与郑州市上街工铝城接壤。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从这里穿越黄河,开洛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横贯全境,陇海铁路、310 国道依镇而过,314 省道东西横贯全镇,市道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全镇辖 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为 109.69平方公里。2014 年,全镇人口5.60万人,生产总值 45.05亿元,第一产业 3.71亿元,第二产业 36.01亿元,第三产业 5.32亿元,财政收入 1950万元。王村镇历史悠久,文化灿
5、烂,是荥阳市北部重点发展建设城镇之一,也是郑州市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王村镇以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为主导,以生态农业、旅游业为辅的城郊型复合新城镇。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 6749.60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 6375.89公顷增加 373.71公顷,耕地保有量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 6767.87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6767.87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现行规划王村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873.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38.37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
6、 507.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 66.38公顷,2014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1323.91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46.80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 942.0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0.8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上级下达给王村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 60.86公顷、603.88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80.08公顷,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全镇补充耕地 351.62公顷,完成下达指标的 58.
7、23%,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今后全镇应按照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步伐,努力补充耕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2014年王村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53.10平方米,高于规划期末155.47平方米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详见附表 1。2 规划目标32 规划目标根据荥阳市下达给王村镇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王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王村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2.1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的 6375.89公顷调整为 703
8、5.95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 660.06公顷。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现行规划的 6767.87公顷调整为 6399.85公顷,比调整前减少了 368.02公顷。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28.8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73.0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63.98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 255.77公顷以内,2014-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37.86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37.7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36.34公顷以内。2.3
9、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450.00公顷。2.4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204.64 平方米。详见附表 2。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791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2.17%;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835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6.20%,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 442.31公顷。3.1.1 耕地面积规划调整后到 2020
10、年,全镇耕地面积增加到 708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59%。与 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增加 334.74公顷,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3.1.2 园地、林地面积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 165.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1%,较 2014年增加 107.00公顷;全镇林地面积 207.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较 2014年减少 2.50公顷。3.1.3 其他农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900.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21%,较 2014年增加 3.08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
11、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 132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07%;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102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31%;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减少 302.63公顷。3.2.1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 26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1%;与 2014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 117.18公顷。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3.2.2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 501.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57%,与 2014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 440.49公顷。3.
12、2.3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 25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3%,与 2014年相比,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0.68公顷。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王村镇其他土地面积 1728.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76%;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 15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49%;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 139.68公顷,减少的其他土地一部分被建设占用,一部分用于土地开发。详见附表 3。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1 耕地保护根据荥阳市下达给王村镇耕地保有量目
13、标,规划到 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 7084.34公顷,不低于荥阳市下达给王村镇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7035.95公顷。本次调整王村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有薛村、西大村、后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主要有留村、小村、前新庄村、柏朵村、木楼村等 21个行政村。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 222.85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新增耕地 557.58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422.74公顷,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34.85公顷),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 334.73公顷。4.2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王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399.85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 6399.94公顷。主要分布在黄河管理委员会、王村、丁村、木楼村、房罗村等村庄。规划调整前王村镇全镇基本农田本 6767.87公顷,平均等级 6.02等,此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 59.33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王村、前白杨村、司村、韩村、洼子村;调出基本农田 262.63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黄河管理委员会、薛村、留村、丁村等村庄。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 6399.94公顷,平均等级6.03等,比调整前面积减少 203.30公顷,等级基本与调整前持平。详见附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