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80018招标文件采购人:清远市殡仪馆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须知前附表 .9一、 说 明 .111 适用范围 .11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113 合格的投标人 .11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115 投标费用 .12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27 其他 .12二、 招标文件 .128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29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
2、3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1 投标的语言 .14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41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414 投标报价 .1415 投标货币 .1516 联合体投标 .1517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9 投标保证金 .1620 投标有效期 .16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23 投标截止期 .17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五、 开标与
3、评标 .1825 开标 .1826 资格审查 .18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1828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30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2031 定标原则与授标 .2032 中标通知书 .21六、 询问、质疑及投诉 .2233 询问 .2234 质疑 .2235 投诉 .23七、 授予合同 .2336 合同的订立 .2337 合同的履行 .2338 履约保证金 .2339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第三章 合同文本 .25项目验收报告单 .29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0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3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
4、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第一章 投标邀请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投标邀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殡仪馆的委托,对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80018(441800-201807-050404-0005)二、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00四、 采购数量:一项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
5、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 采购内容:以陶瓷工艺制作的各类款式骨灰容器的协议定点供应商 5.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 协议供货期限:三年5.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5 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六、 供应商资格: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6.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6.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18年 1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
6、债表、利润表】6.1.3. 2018年 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6.1.4. 2018年 1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6.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2. 在“信用中国”网站(
7、)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以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6.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8、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 (提供承诺函)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2)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经办人如是投标
9、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 8月 24日起至 2018年 8月 30日期间(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 3层 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9月 13日 9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9月 13日9:009:30)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 3层 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十、 开标时间:2018 年 9月 13日 9时 30分十
11、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 3层 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十二、 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8年 8月 24日至 2018年 8月 30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一) 采购单位:清远市殡仪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石板村委联系人:邓金荣联系电话:0763-3906336传真:0763-3906313邮编:510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 3层 303(清远分公司)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63-3309866-808传真:0763-3309266邮编:5115
12、00(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金荣 联系电话:0763-3906336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09866-808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2.3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2.4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8月 23日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清远市殡
13、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须知前附表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 内容一、说明2.3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殡仪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 3层 303(清远分公司)电话:0763-3309866; 传真:0763-3309266。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不适用二、招标文件9.3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
14、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4.8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4.9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9.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银行担保、专业机构担保等)。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号:635367456804银行:中国银行清远鹿鸣支行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 GDCFCG-GDQY-20180018,以便查询。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
15、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0.1 投标有效期:90 天。清远市殡仪馆瓷器类骨灰盅(塔)协议定点供应商招标文件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2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7.1 评标委员会由 5名单数组成,由 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7.4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1.2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
16、人。七、授予合同36.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8.1 履约保证金:无39.1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以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收款人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号:44050176031100000039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第二支行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