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幕墙部分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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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幕墙部分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730-186022CQ0009项 目 法 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盖章)招 标 人: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人:张 寓 证书编号:渝建招 (2011) 0409号审核人:程 刚 证书编号:渝建招( 2005) 0126号二一八年八月-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 式 .5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2第六章 图纸 .8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 -幕墙部分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幕墙部分 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中发改20152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幕墙部分2.2 工程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2.3 工程概况及规模: 幕墙设计高度:98.400m, 面积约 22000,投资额约 28

3、00万元。2.4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2.5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幕墙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17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

4、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2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5.2 投标和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

5、化配置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 192号 2楼)。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7. 联系方式项目法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地 址:渝中区中兴路234号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63695352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和平路5号星河商务大厦5楼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023-63813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万科万悦汇2B幢10楼1-5号联系人:安女士

6、电话:023-633018062018 年 8 月 17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地 址:渝中区中兴路234号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6369535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和平路5号星河商务大厦5楼联系人:陆老师电 话:023-63813889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万科万悦汇2B幢10楼1-5号联系人:安女士电 话:

7、023-633018061.1.4 项目名称 渝中区法院审判法庭迁建工程-幕墙部分1.1.5 建设地点 渝中区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幕墙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1.3.2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 100 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1.3.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8、 17 日上午9:00 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合格工程业绩(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不少于2800万元的幕墙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或施工许可证等能反映项目关键信息的网站截图, 未提供网站截图的或网站截图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作废标处理。)备注:施工合同复印件可以只提供反映业绩要求的关键页面,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为施工

10、合同的全本内容(含协议书、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或提供连续页码的合同全本。重庆市内业绩必须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市、区级政府官方网站(或官方交易平台)可查,市外业绩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或国家、省、市、区级政府官方网站(或官方交易平台)可查。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 类 壹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其他建设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 5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注: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评价应用系统”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情况

11、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的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 建筑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职称;并且不能在其他建设工程任职,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2018年5月-2018年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其他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3 人,安全员不少于 3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2、1 人,施工员不少于 2 人,资料员(档案员)不少于 1 人。(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造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参保的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能在本项目外的任何工作岗位任职,投标人提供所有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其他建设工程任职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根据渝中建交201877 号文规定,重庆渝东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银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从 2018年 5月 2日起一

13、年内不得在渝中区域内承接相关业务,重庆渝东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银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次投标。根据渝中建交2018165 号文规定,重庆市羿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 26日起一- 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年内不得在渝中区域内承接相关业务,重庆市羿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回避本次投标。(2)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

14、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在本项目所担任的岗位必须与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中的备案岗位一致。(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公布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及在网上截图的含有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入渝信息库人员名单并加盖投标人鲜章)。8、信誉要求(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2)2015年1月1日至标截止之日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2015年1月1日至标截止之日没有无故弃标、围

15、标等不良记录;(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由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近两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前一天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信用中国相关信息进行复核;(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7

1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注:、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声明,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须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上述条件中提及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特别提醒: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投标人书面承诺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

17、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或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罚。2、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期限为 2018年 5月-2018 年7月,且社保要求为连续社保。所有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即一人一份,含身份证号、社保号和网址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18、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事业单位可提供社保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07 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开具参保证明共有 3种方式,通过三种方式打印的参保证明具有相同的效用,均予以认可。(一)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参保- 8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打印参保证明。(二)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互联网在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平台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三)参保人员可通过设立在社保经

19、办服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自助打印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开通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以在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和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第一种方式:社保局带鲜章;第二种方式:网上系统自行打印的彩打件作为原件,这种方式带有水印;第三种方式:社保局大厅的自助打印机进行彩色打印,这种方式也带有水印。即: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前台出具的参保证明加盖业务鲜章,通过网上经办平台和自助一体机打印的参保证明,彩色打印电子签章。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

20、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号文件,对企业注册地在以下试点城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的,对参保证明中生育保险一栏表现形式不做统一要求,注册地为试点城市以外的,提供完整的五险参保证明,否则为废标。3、只有全部满足以上条件才视为合格,否则资格后审为不合格。4、投标人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需查验原件,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完整齐全的原件备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1.4.2 是否接受联合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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